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关于在我区范围内统一执行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新黄岛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有关规定如下�
一、凡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均应按本通知执行�
二、原2007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胶南市价目表》自下发之日起停止使用,7�1日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自2014�7�1日起统一执行山东省、青岛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我区不再制定建设工程计价的相关规定�
四�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至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青岛市黄岛区城建局
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