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在建建筑工地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建设工地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做好我区在建建筑工地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统计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
在建建筑工地数量、设立工地党支部数量、工人数量、工人中流动党员详细情况等,分别填写至《工地流动党员花名册》和《在建建筑工地党支部和流动党员统计汇总表》(见附件)�
二、具体要�
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的流动党员具体信息,由工程各责任单位负责统计汇总,填写《工地流动党员花名册》和《在建建筑工地党支部和流动党员统计汇总表》,并于2016�3�8�17点前将表格电子版报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赵纪东 :联系电话:86899273)�
附件�1. 《工地流动党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