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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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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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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工程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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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消防、环保部门检查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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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提前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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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质监机构现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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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资料 |
(1)工程监督资料
(2)不拖欠工程款证明
(3)规划验收合格证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出具)
(6)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7)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
(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
(9)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认可的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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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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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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